以“精神暴力”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突破适法困境

本案当事人是一名长期遭受威胁、辱骂、恐吓等精神侵害的女性。男方长期通过言语攻击、贴大字报、骚扰女方同事、胁迫伤害女方父母、大闹孩子补课班、业主群散布谣言等极端方式向女方施加精神暴力。案件难点在于“精神暴力”的证据事实认定及其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适用。

 

家与家律师在当事人在寻求各方救济渠道无果、且男方挑衅治安拘留无用的情况下,果断启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,高效收集整理大量视听文字证据,短短数日促使法院以“精神暴力侵害”为由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。维护当事人及近亲属的合法权益,更保护了案中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。

 

精神暴力相较于传统的身体侵害行为更加隐蔽,证据难以收集认定,受害人遭受精神暴力时往往不被外人察觉,但其自身精神及心理却承受着极大伤害。当前在司法实践中,成功申请此类人身安全保护令仍然颇具难度。本案的成功,在社会层面,不仅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了急需的安全保障,更有助于提升公众对精神侵害的认知;在法律制度适用层面,本案突破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“精神暴力”范围中适用率较低、审查标准不明晰、制度效用有限的困境,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,对该制度在反家庭暴力中发挥更广泛作用,保护弱势方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探索。